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四)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4.1.5  质量标准

4.1.5.1  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查要求:抹灰前基层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北纬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要求:材料复难要由监理或相关单位负责见证取样,并签字认可。配制砂浆时应使用相应的量器,不得估配或采用经验配制。对配制使用的量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进行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要求:操作时严格按规范和工艺标准操作。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1.5.2  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要求:抹灰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平整。

检验要求:组织专人负责孔洞、槽、盒周围、管道背后抹灰工作、抹完后应由质检部门检验,并填写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观察。

(3)抹灰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一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要求:施工时要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5.2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mm)  

表4.1.5.2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普通

高级

1

立面垂直度

3

2

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2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2

用直角检测尺检测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2

5m线,不足5m拉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2

5m线,不足5m拉通线,

用钢直尺检查

4.1.6  成品保护

(1)抹灰前必须将门、窗口与墙间的缝隙按工艺要求将其嵌塞密实,对木制门、窗口应采用铁皮、木板或木架进行保护,对塑钢或金属门、窗口应采用贴膜保护。

(2)抹灰完成后应对墙面及门、窗口加以清洁保护,门、窗口原有保护层如有损坏的应及时修补确保完整直至竣工交验。

(3)在施工过程中,搬运材料、机具以及使用小手推车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碰、撞、磕划墙面、门、窗口等。后期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蹬踩门、窗口、窗台,以防损坏棱角。

(4)抹灰时墙上的预埋件、线槽、盒、通风篦子、预留孔洞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时灰浆漏入或堵塞。

(5)拆除脚手架、跳板、高马凳时要加倍小心,轻拿轻放,集中堆放整齐,以免撞坏门、窗口、墙面或棱角等。

(6)当抹灰层未充分凝结硬化前,防止快干、水肿、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不受损伤和有足够的强度。

(7)施工时不得在楼地面上和休息平台上拌合灰浆,对休息平台、地面和楼梯踏步要采取保护措施,以免搬运材料或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4.1.7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室内抹灰采用高凳上铺脚手板时,不得使用单板、浮板、探头板,高凳间距不得大于2m,移动高凳时上面不得站人,作业人员最多不得超过2人。高度超过2m时,应由架子工搭设脚手架。

(2)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接,未经领导同意,严禁拆除。必要时由架子工负责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3)采用井子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材料时,卸料平台通道的两侧安全防护必须齐全、牢固,加装停靠装置,卸料车必须加挡车装置,不得向井内探头张望。

(4)脚手板不得搭设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承重的物器上。

(5)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不适灾高空作业的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6)施工作业人员要熟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女同志操作机械时不得外露长发,学员不得独立操作。

(8)搅拌机系统的运行开车前应检查各系统是否良好。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电源箱应上锁。运行中严禁用铁铲伸入滚筒内扒料,也不得将异物伸入传动部分,发现故障应停车检修。

清理搅拌斗下的砂石,必须待送料斗提升并固定稳妥后方可进行。清扫闸门及搅拌器应在切断电源后进行。在送料斗提升过程中严禁在斗下敲击斗身或从斗下通过。

(9)使用现场搅拌站时,应设置施工污水处理设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10)施工现场的洞口、坑、沟、升降口、漏斗、架子出入口等,应设防护设施及明显标志。

(11)淋制石灰人员要带防护眼镜和防护口罩。淋制石灰产生的灰渣不得随意销毁。

(12)施工用水泥、砂、石子、石灰要集中封闭或苫盖堆放,筛砂时要避开大风天。

(13)水泥、砂等材料运输过程不得随处溢洒,及时清扫洒落地材料,清扫垃圾及砂浆拌合物过程中要避免灰尘飞扬。

(14)施工场所应保持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坚持文明施工。清理现场时,严禁将垃圾杂物从窗口、洞口、阳台等处采取抛撒运输方式,以防止造成粉尘污染。

(15)施工现场使用或维修机械时,应有防滴漏油措施,严禁将机油滴漏于地面上,造成土壤污染。清修机械时废弃的棉纱等应集中回收,严禁随意丢弃或燃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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