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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16时至2018年6月14日16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关于“下马关镇新园村一家隆溶合作社养殖场散发臭味,粉料机噪音扰民,影响生活环境”的问题(受理编号300号)
经核实,群众反映问题所称隆溶合作社养殖场名称有误,实际名称为同心县隆润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散发臭味,粉料机噪音扰民,影响生活环境”问题基本属实。该养殖场位于新园村村庄东南角,不属于禁养区。通过现场核查,尽管合作社定期消毒养殖圈棚,定期清运牛畜粪便,但圈舍内仍略有臭味,在风大的时候对下风向农户有一定影响。另外,合作社草料搅拌机每天早晨6时左右运行一次,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群众确实有影响。同时,牛群在夜间的吼叫声音比较大,影响群众休息,周边群众有意见。
为降低合作社养殖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县委、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农科局向同心县隆润养殖专业合作社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合作社按照《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和规模化养殖标准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控制养殖数量,对超出《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中规定养殖数量(肉牛存栏100头以上)的牛分户养殖;二是督促合作社严格按照养殖场卫生防疫规定,定期对养殖圈棚牛粪及时处理、消毒,做到日产日清、日清日消,禁止将牛粪堆放到村庄周围,最大程度减轻臭味;三是按照机械作业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原则,草料搅拌机、日粮混合机工作时间调整到早晨8时以后,避开群众正常休息时间。同时,,县委、政府责成县农科局和下马关镇党委、政府向县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约谈了县农科局局长陈连卿、下马关镇镇长贺伟。
下一步工作,一是鉴于该合作社为移民村发展养殖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县环保局、农科局、,督促合作社待30头犊牛满3个月断奶后,全部分户养殖。如果合作社扩大养殖规模,引导择地搬迁建设。二是举一反三,县环保局、农科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全面排查临近村庄的养殖场和养殖合作社,广泛宣传国家规模化养殖有关政策,对达到规模化养殖数量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迁建,对拒不迁建的依法依规管理。三是县农科局及各乡镇健全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管理服务机制,监督指导全县规模化养殖场规范化运营。
二、关于“同心县农民路东侧、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家属院内一处垃圾池和旱厕垃圾堆积如山”问题基本属实。经现场核查,,不是群众所反映的堆积如山。经走访院内住户,堆放的生活垃圾为院内12户居民共同倾倒,在此之前院内垃圾由12户居民集资雇用小型垃圾清运车定期清运。近期,由于大多数住户将房屋出租,新入住的租户不愿出资清运垃圾,导致产生的生活垃圾未能及时清运,影响了旁边住户的生活环境,群众有意见。
为此,县委、政府责成豫海镇党委、政府拆除家属院东北角围墙,组织清运车辆进入院内,将堆放的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已于6月11日清理完毕,随后在所拆除围墙开设入口,方便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同时,针对豫海镇党委、,责成豫海镇党委、政府向县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工作,一是豫海镇加大巡查力度,教育引导家属院内12户居民定期清理公共旱厕,禁止在旱厕周边倾倒生活垃圾,定时将生活垃圾倾倒至院外流动垃圾收集车内,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二是举一反三,开展一次专项行动,县住建局及各乡镇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人口密集区生活垃圾堆放、清运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镇区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垃圾倾倒点清运情况,及时将清运盲点纳入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三是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建立垃圾堆放点定期清运督查机制,确保县域内所有堆放的生活垃圾都能及时清运,防止生活垃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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