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对外经营租赁的市场公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于近期(日期另行通知)在鞍钢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b.ansteel.cn/)上德邻循环专区开展朝阳搅拌站对外经营租赁的网上竞价销售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资源:

朝阳搅拌站位于鞍凌钢厂厂内,是一个独立的搅拌站。资产编号A-2706-008,搅拌机型号为HZS-160(3立站)。该项目拟租赁招标底价30万元人民币。

本次公告的资源,全部采用延时竞价销售。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告日-6月13日下午16:30时报名截止;6月14日鞍钢资产经营中心和电商平台组织有报名单位自愿到现场查看实物情况,并办理相关签字和拍照等事宜。

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具体要求:

①、依法设立或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人员、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对搅拌站生产管理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混凝土生产。

②、具有经营经验和相关项目投资经验者优先。

③、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目前无被起诉或被执行未完毕的案件。

2、承租条件

①、资产租赁期限暂定为3年,租赁合同每年一签,3年期内双方没有违约行为就可以无条件续签合同,3年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主要为价格和年限)重新商谈,若无较大异议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②、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优先满足出租方在鞍凌钢厂内承揽改造、抢修项目的混凝土需求,单个项目供应混凝土超过5000立,本合同暂时中止,期间由出租方自行生产供应混凝土。暂时中止的时间可在总合同期满后延补或削减租赁时间。

③、混凝土生产所需的水、电、蒸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付;若承租方需要委托出租方代付,则须在承租方按费用实际发生数额预缴至出租方后,出租方再代行办理。

④、在承诺的租赁期限内发生因钢厂技术改造或整体规划等原因需要搅拌站搬迁,本合同自接到钢厂通知之日起自动终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本合同将自动终止。租赁期满后,所剩原材料及其他备品备件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不存在任何纠纷和经济关系。如因特殊情况终止合同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⑤、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出租方出租的仅限于生产经营的资产转让、抵债或转租第三方。出租方选派设备管理人员,,承租方经营管理人员不得强令出租方人员从事承租方生产经营的相关业务,若因此发生安全质量等问题,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承租方选派的生产操作人员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

3、保证金:为保证竞拍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按照拟参加竞价的货物总金额(含税)的5%向电商平台缴纳履约保证金(交款日期:至6月14日下午16:3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保证金账户:德邻陆港(鞍山)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鞍山市鞍钢支行 

账号:    0704024009248058008  

竞价未成功客户可根据客户的退款函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凭其与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和退款函向电商平台办理全额保证金退款手续,鞍钢电商不收取费用。

4、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

5、本批次资源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拍(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拍增价,不包含底价),竞拍增价最小梯度为1000元/吨((含税)0或1000的整数倍),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中标。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

6、合同履约:竞价成功客户请务必于3日内与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7、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拍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

8、联系人及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刘熹  电话:0412-6726921   13304222823

资产经营中心联系人:张 鹏13130085789   孙如山 13342102323

建设公司联系人:李俊 电话:1599808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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